福建消防总队与行业代表座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6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20时22分01秒

    慧聪消防网讯   相约9月4日CFIC2017中国消防安全产业大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简化消防审批服务,优化便民服务,2017年7月6日和11日上午,福建省消防总队邀请部分大型连锁商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学校、医院以及施工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公司等行业代表开展座谈,就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1、依法规范开展消防设施检测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明确规定,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是建设工程申请消防竣工验收必须提交的受理资料。消防设施检测行为,作为重要的技术服务行为,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目前,全国只有福建等2个省份尚未实行竣工验收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制度,像江浙一带在2000年就依法实施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对把好源头关、提高消防设施完好率起到很大作用。

    2、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省消防总队针对此类情况,决定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简化办事程序,近日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在我省依法规范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

    3、消防设施未经检测问题不少

    目前,我省大部分建设工程在消防验收前,消防设施缺乏全面系统的检测。项目申请消防验收的报告往往由施工单位出具,施工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即使在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存在降低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施工不规范、质量低劣等问题,给自己出具的往往也是合格报告,以致于有些工程项目报请消防验收时消防设施抽查不过关,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验收投用进度;有些消防设施在竣工验收不久后就出现故障,造成施工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互相推诿扯皮,消防安全责任无法有效落实,建筑消防安全无法保障。建筑消防设施仅靠消防机构在竣工验收时进行现场抽查测试,消防警力承担了过多的“保姆式”服务,受客观条件影响,容易导致行政效率低,验收抽查不全面等问题。

    今后,建设工程在申请验收时,消防部门直接采信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结论,能有效缩短审批时限。在消防设施验收方面,消防部门由之前的技术复核转变为形式上的审查,提高了审批效率。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检测公司提前介入,及时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把脉问诊,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保障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也能因此降低不少成本,简化申报验收的手续,加快工程建设投用进度。

    聚焦企业代表关心的5大问题,消防部门答疑解惑。   

    施工单位、检测机构代表提意见说想法

    施工单位代表:

    目前工程项目无消防设施检测费用专项预算,容易造成费用不足,难以保障检测工作合法合规进行,建议能单列消防设施检测费。

    答:

    消防设施检测行为,作为监督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但一直以来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忽视,因此在工程造价预算、招投标等过程中未予考虑。建议各相关单位把握两点:一是造价预算要充分考虑,将消防设施检测费用列入预算和施工成本,作为常规费用列支。二是充分利用市场杠杆。目前,我省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逐渐发展壮大,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已达44家,已经具备市场运作调节能力,今后还有可能继续增加。因此物价部门明确规定,行业主管部门不能对消防设施检测价格再作出规定,由市场进行自我调节。

    检测机构代表:

    政策出台后,建设工程在申请验收前,向消防部门提供由我们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有可能出现因为我们出具不合格报告,客户不付检测费用的情况。

    答:

    此说法不客观。第一,定位要准确。检测机构应帮助甲方及时发现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帮助甲方督促施工方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第二,执业要规范。检测机构是独立于甲方和乙方的第三方,应该对甲方负责,监督施工方,把好质量关,不应唯利是图。检测机构要依法依规,按法律规定和技术规程执行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出具的每一份检测报告需承担法律责任,不能按甲方意愿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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