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广电网】摘要:在新版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涉及到广电行业的条目包括:高清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上下变换器,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单频网(SFN)设备,卫星数字电视上行站设备制造,演出场所经营。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一系列领域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目录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两份清单均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在新版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涉及到广电行业的条目包括:
高清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上下变换器,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单频网(SFN)设备,卫星数字电视上行站设备制造,演出场所经营。
应用于第五代移动终端(手机、汽车、无人机、虚拟现实与增强显示等)的视觉传感器(数字相机、数字摄像头、3D传感器、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及其核心元组件(光学镜片与镜头、激光器、感光芯片、马达、光电模块等)的开发与制造。
可以发现,相比上一版(2017年版),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目录中,新增了5G核心元组件条目。
今年6月初,工信部正式发放5G商用牌照,中国广电也拿到了牌照,成为继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后第四大基础电信运营商。
业内人士认为,5G的优势需要杀手锏应用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来,而与广电行业相关的超高清内容供给和行业应用端将成为重要落地场景,广电可以提供的智慧广电服务将能带来明显的5G体验。
鼓励外商参与5G核心元组件的制造,无疑也将会进一步助力广电5G的建设。
除此之外,在外资不得投资的负面清单中,依然有不少方面涉及到广电行业,具体有以下:
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
二、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
三、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
四、禁止投资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五、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含引进业务)公司。
六、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
七、禁止投资文艺表演团体。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一系列领域推出新的开放措施:
在文化领域,“负面清单”取消了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其中,“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在2018年版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已经被删除,此次2019年版全国负面清单也删除了这一项,实际上是将放开对演出经纪机构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自由贸易试验区拓展到了全国。
而允许外商独资成立电影院,或将打破中国电影市场现有的局面,加速电影院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实施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负面清单深入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