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广电擅自建设运营700MHz LTE网络的严重后果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9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20时38分44秒

    【慧聪广电网】在全球信息化的浪潮中,国家的整体利益应大于部门或行业利益;在宽带战略推进中,行业或部门应准确定位各自的“角色”,且不可将部门利益凌驾于国家整体利益之上。

    近日,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CCBN)在北京隆重开幕,据悉有线无线卫星融合网项目中的广电700MHzLTE建设与运营,成为本届CCBN的重点展示项目。但是,这一从提出之日起就在国内外充满争议与分岐的项目,却被广电视为进军宽带市场与拯救广电于水火的“法宝”。未来真能如愿吗?且看笔者从国家宽带战略角度的剖析。

    “三网融合”应服从于国家宽带战略

    按照国务院“三网融合”规划,2010~2012年为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2012年9月以来,工信部和广电总局互相发放业务许可,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简称:国网公司)组建方案获批。作为“三网融合”重要业务,广电机构负责播控平台建设管理,电信企业负责传输。2013~2015年为“三网融合”推广阶段,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但“三网融合”的被动局面却难见改观。其症结在于宽带的需求与发展已从电信与广电业务的相互进入与融合,转化为互联网开放式信息化应用的挑战。

    与美国上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的“三网融合”相比较,我国目前技术背景、市场背景和三网战略背景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从本世纪初开始,全球早已从“三网融合”升级到出台国家宽带战略,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发布了宽带战略。因此,“三网融合”是一个发展趋势而不是发展结果,它只是实现国家宽带战略的必备条件之一。“三网融合”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终点,代表了国家宽带战略的阶段性历史过程。广电不能固守“三网融合”阶段的思维模式,应放眼国家宽带战略的新视野,从而审视自身的战略决策与行为方式。

    2013年8月,我国出台了《“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在其基本原则中明确:“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政府战略引领作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有效利用。”由此可见,广电700MHzLTE网络建设与运营也要遵循以上原则,不能无偿使用频率资源,也不能无条件地参与宽带市场的占有与竞争,更不能以行政手段而不承担失败与损失的巨大责任。浅白地说,广电不能有了成绩欢欣鼓舞人财俱获;一旦失败以是国务院相关部门为由而免责,其巨大损失由国家承担。

    目前,我国宽带战略已进入第三阶段——优化升级阶段(2016~2020年)。此阶段的重点是推进宽带网络优化和技术演进升级,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应用水平和宽带产业支撑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以此目标衡量广电700MHzLTE网络项目,预计到2020年仍在建设阶段,甚至难以全国联网。而此时,我国5G己试运行,4.5G已正式规模应用,广电的700MHzLTE(4G)还有竞争优势吗?

    国家宽带战略目标不是扶植广电成为LTE运营商

    据媒体报道,广电方面曾表示:“如果说在700MHz频段开展移动业务具有频率优势,那么为何不让广电介入4G业务呢?”

    但是,在我国的“宽带战略”中,明确提出下一代广播电视宽带网建设目标的论述是:“包括采用超高速智能光纤和同轴光缆传输技术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宽带网,通过光纤到小区、光纤到自然村、光纤到楼等方式,结合同轴电缆入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海量下行带宽、室内多信息点分布的优势,满足不同用户对弹性接入带宽的需要,加快实现宽带网络优化提速,促进宽带普及。”并未提及广电建设LTE无线宽带网的任务与目标。

    按照国家宽带战略部署,当前我国宽带战略已进入优化升级阶段,重点推进宽带网络优化和技术演进升级,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应用水平和宽带产业支撑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而且,5G也开始预商用。如果此阶段,广电挟700MHz频谱刚刚开始建设及试运营LTE移动网络,不但与国家宽带战略部署相背,而且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白白浪费700MHz频谱资源与国家资金。

    纵观我国宽带战略的部署,并无广电700MHzLTE宽带移动网络建设与运营的规划与布局。

    700MHz频谱资源宝贵,广电慎用之

    广电擅自布局建设700MHzLTE宽带移动网络的另一个负面后果,是严重损害了国家的频谱战略。首先,如广电700MHzLTE宽带网络建设成真,将直接挑战已成全球共识的频谱秩序。早在WRC-07大会上就做出决定,在广电模/数转换后释放的700MHz频段以国家脚注的方式注明部分国家将用于IMT(下一代宽带移动通信)。8年之后,在WRC-15大会上,进一步明确将广电模/数转换后释放的700MHz频谱作为全球统一的IMT频段。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ITU中举足轻重。如果广电部门继续以“有线无线卫星融合网”的名义,拒不释放700MHz频谱,我国将失信于国际社会,极大地削弱我国在国际频谱领域的诚信度与话语权。

    同时,2017年2月有媒体报道,广电总局党组会议已明确将700MHz频段划分给国网公司,同时成立“中广移动”负责700MHz频段的运营,并声称工信部(注:应为无线电管理局)对广电已使用的频段没有话语权。此举公然挑战“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

    2016年12月1日起,我国实施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总则第三条和第六条明文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显然,至今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并未向广电授权700MHz频率用于LTE业务,目前广电拥有的700MHz频率仅可用于广播电视业务。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未做出新的频率划分规定之前,任何用频部门、单位都无权改变700MHz频率用于广播业务的现状,否则就是违法与违规行为。虽然2016年初国网公司宣布,工信部已经向国网公司颁发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网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并不代表广电可以自主改变700MHz频率用途,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同时,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系统(行业)的无线电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务院规定的部门职权,管理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分配给本系统(行业)使用的航空、水上无线电专用频率,规划本系统(行业)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可见,该项规定中并未包括广电部门管理与分配本系统专用频率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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