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沈两地加大报废老旧车补助力度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4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4时18分57秒

    北京今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现行政策所规定车均6000元补助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额度,最高增加补助额度可达5000元。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大老旧机动车报废政府补助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

    对于在今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以下简称《现行方案》)所规定车均6000元补助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额度,最高增加补助额度可达5000元。比如,小客车报废补助由7000元/车提高至9500元/车,大客车由16500元/车提高至21500元/车。提高后的报废补助标准,按照车辆不同类型、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量有所区别,重点激励污染严重的中、重型柴油车。

    车主在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后,通过网上或办理网点申请获得企业奖励凭证,更换新车时使用企业奖励凭证冲抵车款的方式获得企业奖励。企业奖励的标准由各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额度的原则自行确定,并根据客、货车以及销售价格划分档次。车主在新车注册登记后,再回网上或办理网点办理政府补助资金领取手续。如车主承诺只淘汰老旧机动车,但购置不在交易办理平台上公示的新车,交易办理平台审核后直接发放政府补助。

    对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新颁布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转出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现行方案》执行,年底到期。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请车主及时办理各项手续。

    2014年9月1日,沈阳市正式启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符合规定报废并在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万元。

    符合要求的车主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持以下要件办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服务窗口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

    为给申领补贴的车主提供方便,沈阳市财政局和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在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服务大厅内,设立了“沈阳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联合开展补贴车辆的政策咨询、车辆审核、资格确认、补贴发放等工作,为车主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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