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湖北日前出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各级党政机关车改后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一半,公务交通总支出减少数亿元。
湖北省这次公车改革的参改机构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同步改革。根据方案,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法院、公安、食药监等17个执法执勤部门执法执勤车辆严格限制在一线岗位使用。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省级党政机关分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4档,分别为每月1690元、1040元、650元、450元。各市州补贴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
湖北省将密切监督保留车辆的使用,为这些车辆安装识别号牌和GPS定位系统。节假日要予经封存。严肃查处超标配车、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等违规行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指出,这次湖北车改统筹思路值得借鉴:“打算做两个平台,一个平台是叫机要通讯的用车平台,把车辆相对集中起来,满足每一个单位用车的需要。第二个提出执法执勤这样一些车辆,也准备打造一个统一的平台,像这样一个设想在别的省份还没有。每个单位有个老干处,都会有一辆车,满足离退休干部的需要。我觉得也可以在老干部用车上做一个统一平台,我觉得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节约。”
湖北省提出,力争下个月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乡级公车改革,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