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专门对轮胎胎纹深度进行了规定。
根据台湾地区新的交通管理规定,车辆行驶于高速、快速公路上,车轮、轮胎胶皮或车辆机件脱落,或者轮胎胎纹深度(低于0.16公分)不符合规定者,由原来处罚新台币1200元提高至罚新台币3000元以上。并排停车问题,也由原来最高处罚新台币1200元,改为一律罚新台币2400元。
根据新修正的相关条例,在台湾地区包括无牌车未违规停车停于路旁,警察仍可以处罚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在行车抽烟方面,只要驾车在道路上且周边(约3.5公尺内)有其他车辆,如果吸食、点燃香烟(不含市售电子烟)有影响他人行车安全之行为,均可处罚新台币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