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网约车细则: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需110千瓦以上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7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4时26分03秒

    【慧聪汽车配件网讯】10月25日消息,大连市发布《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司机需具有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且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以下为细则节选:

    第十一条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嵌入式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发票打印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籍所在地为本市行政区域;

    (五)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8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170千米以上;

    (六)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二)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无暴力犯罪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