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酒驾与车险挂钩 浙江细则4月出台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6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4时39分40秒

    3月1日起,全国将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累计上浮的费率最高可达60%。据此计算,一辆6座以下家庭轿车的交强险保费最多增加570元。日前,浙江保监局和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制订相关细则,最迟到4月份出台。不仅如此,浙江省还将酒驾与商业车险费率挂钩。届时,酒驾将与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实现双挂钩。

    此外,目前浙江省内所有财险公司已全部通过联合信息平台自动出具车险保单,新的承保机制与各保险公司原有机制区别较大,广大车主要提前做好功课。

    有醉驾记录最高多交570元

    2月11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根据2008年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六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一年交纳交强险费用950元。如果按酒后驾车一次交强险上浮幅度10%至15%之间计算,上浮后保费价格将是1045元-1092.5元;按醉酒驾车一次交强险上浮幅度20%至30%之间计算,上浮后保费价格为1140元-1235元;按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计算,即交强险保费最高不超1520元,相对基础费率要多交570元。

    根据目前商业车险遵循的通例,“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出险的,保险公司都不会予以赔付,饮酒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均在保险的免责条款中。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负责人朱啸磊说,目前浙江保监局和协会正在制订具体浮动细则,最晚要到4月才能将细则纳入到浙江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

    车险保单自动报价

    2009年11月21日,浙江省商业车险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已运行3年的交强险信息平台一起构成为集承保、理赔和交管信息为一体的全国首个综合性的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到今年1月底,浙江全部25家保险公司都只通过该平台自动出具车险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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