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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日前印发《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8〕514号),要求“合理确定高铁车站周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土地开发和供应时序,坚决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
《指导意见》相关要点及全文如下:
避免
充分发挥高铁车站的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避免高铁沿线产业布局同质化和单一房地产功能开发。
防控
要综合考虑人口集聚规模和吸纳就业情况,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要求,合理确定高铁车站周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土地开发和供应时序,坚决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
范围
大城市初期应重点开发新建高铁车站周边2公里以内区域,可适当控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避免摊子铺得过大、粗放低效发展。
中小城市不宜过高预估高铁带动作用,避免照搬照抄大城市开发经验,硬造特色、盲目造城。
新建铁路站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应当严格执行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要求,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
监管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严格进行管理,适时组织评估,严控建设规模和时序,加强用地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和建设行为,并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督和管理。
联动
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与铁路总公司、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纵横联动,认真总结和梳理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规范纠偏,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全文如下
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8〕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快速发展,沿线地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依托高铁车站推进周边区域开发建设,有利于城市空间有效拓展和内部结构整合优化,有利于调整完善产业布局,促进交通、产业、城镇融合发展。近年来,一些地方依托高铁建设的有利条件,积极探索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取得了一定发展成效,有的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已经成为城市最具人气和活力、发展最快的地区。但总体上看,我国高铁车站周边区域整体开发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对高铁建设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研究还不深入,个别地方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初期规模过大、功能定位偏高、发展模式较单一、综合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对人口和产业吸引力不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够牢固,潜藏着一定的社会经济风险。为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规划统筹和衔接,严控金融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不断提升设施服务、产业发展、人口集聚、政策配套等支撑能力,促进高铁沿线城镇空间合理布局和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推动高铁建设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有机协调。
(二)基本原则。
规划协调、布局合理。统一规划,整体部署,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编制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和边界,优化车站选址方案及车站周边区域空间结构、人口产业分布,杜绝边建设、边规划。
量力而行、有序建设。结合城市功能区划、区位优势、财力可能、人口资源环境条件等发展实际,根据规划确定开发目标、建设任务,兼顾当前和长远,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和时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有序发展,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大干快上。
站城一体、综合配套。充分发挥高铁车站的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避免高铁沿线产业布局同质化和单一房地产功能开发。
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创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推进项目共建、资源共享,提升开发建设质量水平和效益,防范各种隐患、风险和损失。
二、重点任务
(三)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
坚持规划引领,充分论证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可行性、必要性,因城施策、因站而异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合理有序开发建设。对于既有站改造的高铁车站、位于中心城区或与既有产业园区等结合较好的高铁车站,有关城市要严格按照既有城市规划,结合城市功能提升和结构布局优化做好车站周边综合开发。对于城市外围新建的高铁车站周边具有开发潜力的,相关城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统一布局,合理确定车站周边开发建设的功能定位、规模和边界,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按照规划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要严格审查规划的合理性,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和综合开发效益,把评估结果作为控制建设时序和分期建设的依据。
(四)合理确定高铁车站选址和规模。
高铁车站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处理好高铁通达性和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之间的关系,既要满足技术标准条件,又要服务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