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1.招标条件
山东省新泰市中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社会[2009]1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调控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新泰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泰市中医院院内,北临青云路,西为向阳路。
2.2项目概况:
2.2.1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27416㎡,其中地上24365㎡,地下3051㎡。主楼地上16层,地下1层,框剪结构,楼体基座为长方形。
2.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竣工,4个月内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2.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3招标范围:新泰市中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消防工程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穿墙套管的埋设,共包括以下子系统:
2.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含消防电话和消防广播系统);
2.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细水雾系统);
2.3.3消火栓系统(含消防箱及灭火器);
2.3.4气体灭火系统。
2.4工程承包方式:图纸范围内的消防工程施工承包,包工、包材料,包括穿墙套管、穿楼套管埋设(地下室剪力墙的穿墙套管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同时具有消防专项设计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单位还需提供进新泰施工备案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进新泰施工备案许可证;
3.3投标人需提供新泰市消防局备案或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新泰市消防局备案;
3.4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要求有同类项目业绩;需在投标时提供合等相关证明文件;
3.6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3.7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8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律法规对合格承包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3.1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