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5日起,《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和有关单位可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修订草案及其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东方网上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7日。
《修订草案》提出,高层住宅应当在共用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手动报警、应急广播装置;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等特殊场所的休息用房,应当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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