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按照首都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全面加强社会面控制工作的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国庆平安行动“全面加强社会面控制工作的方案》要求,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于2010年3月9日至11日组织成立考核组对最高人民法院报社、水利部水利科学研究院、外交人员服务局、中国农业银行软件开发中心、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客户部等12个国家部委2008至2009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候选单位进行了考评,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应邀派员始终参加了考核工作。
为确保此次考评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中央国家机关综治办提前下发了评选条件、标准、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其中将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情况、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是否发生一般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等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了重要内容,并明确了扣分标准,充分体现出中央国家机关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考评实施过程中,消防局人员主要负责实地检查和综合评分工作,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安全工作就是“积小安为大安”,各参评单位要以此次考评为起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广泛开展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三是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四是完善细化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继续为维护首都平安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