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安办《关于漳州市芗城区“2·16”较大火灾事故的通报》(闽安委办明电〔2017〕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漳州“2·16”火灾事故教训,立即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厂小店、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大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