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整治对策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4时56分40秒

    慧聪消防网讯    赢享中国·慧聪网消防行业品牌盛会报名进行中     近几年来,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的商业“三合一”场所大量出现。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作为经济文化中心地带,存在大量典型的商业“三合一”建筑。近年来,虽然采取了多项措施,对“三合一”场所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但火灾形势仍不容乐观。例如:2014年11月26日7时00分许,清河区银川路与八二路交汇处一加工席梦思门面房发生火灾,此次火灾造成1死1伤,血的教训警示我们,清河区的“三合一”场所已成为火灾事故多发的重要场所之一。笔者结合我区实际,浅析我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整治对策。

    一、消防安全状况

    笔者作为清河区消防大队参谋,通过历次检查发现,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主要集中在汇通市场内、八二村、革命村三个区域。一是汇通市场内淮汽集团两栋宿舍楼内将住宿与仓储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二层为仓库、三至五层为公寓,住64户。汇通市场三区住宅楼内将房屋出租做为仓库,住10户。汇通市场京剧团住宅楼内将房屋出租做为仓库,住2户。二是八二村内约100户住宅存在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其特点主要是将民用建筑出租做为仓库、家庭作坊和物品经营,建筑层数普遍为三层,每户住人均在3人以上,场所未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且建筑内仅设置一个疏散楼梯。三是革命村内约50户住宅存在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其特点主要是将民用建筑出租做为仓库、家庭作坊和物品经营,建筑层数普遍为二至三层,每户住人均在3人以上,建筑内仅设置一个疏散楼梯。

    上述“三合一”建筑大多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储存、仓储、经营场所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足、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相当大的危害。由于淮安市清河辖区的汇通市场批发零售业辐射等辐射苏北、安徽、鲁西南等地,经营面积9.65万平方米,有摊位、门市4000个,从业人员1万多人,主营服装、鞋帽、针纺制品、文化用品、百货、家电等12大类两万多个品种。因市场始建于90年代,配套设施不完善,造成市场本身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同时,市场附近的八二新村、革命村村民在经济利益的促使下,擅自将自家居民住宅租赁给商户作为仓储、家庭作坊等,形成了典型的区域性商业“三合一”场所,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整治的难度分析

    (一)“三合一“现象容易“回潮”。笔者作为两次参与我区”三合一“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督员在历次的整治中发现部分单位、业主在整治期间将人员迁出临时避风头,整治过后又搬回来。有的”三合一“现象随生产、销售呈周期性、季节性,生产时形成,不生产时自然消除,监督查处困难。

    (二)难以按照现有国家标准整改。有一些“三合一“场所由于建筑建构总体布局、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问题,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整改十分困难,如果依法全部关闭将对社会维稳和经济发展产生极大影响,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顾虑。

    (三)警力不足影响工作开展。消防部门是整治工作的主力军,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等工作。目前,日常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审、火灾事故调查等业务工作极为繁重,加之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业务不熟悉又忙于治安等主业务,有限的警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的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整治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据《消防法》和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三合一“场所建筑要求拆除。目前大多采取过渡性措施,降低”三合一“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不能满足现行规范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执法部门承担着一定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风险。在整治中采取的查封、罚款等措施,一旦发生行政诉讼等纠纷,执法部门难以提供有力的证据。

    三、整治对策

    (一)理清思路、周密部署,引起政府高度重视。清河区“三合一”整治面广量大,困难多,整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的支柱产业汇通市场,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三合一”整治工作的领导,增强消除“三合一”现象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把消除“三合一”当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管理模式,对关系到老百姓生计并已形成规模的“三合一”市场,纳入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划出专门片区,分步实施建设有利于“三合一”从业人员生产、生活、仓储的场所,集中供电、供气和住宿管理,逐步根治“三合一”场所造成的安全、治安、环保、卫生等系列社会问题。

    (二)严格执法、堵疏结合,从源头上落实措施。提请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街道办、乡镇府和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规划建设、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整改隐患,查处违法行为,形成整治合力,严禁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对一些“三合一”场所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提请政府挂牌专项督办。要督促作坊式和经营性场所落实火灾防控措施,调整功能布局,落实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拆除违规违章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要遵循堵疏结合的原则。“堵”就是在建筑的立项、设计、施工发证、验收等方面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生产经营用房与住宅严格分开,减少“三合一”场所建筑存量,不增新量。“疏”就是对现有的“三合一”场所进行正确疏导。由政府统一发动,疏散外来流动务工人员,以宣传教育的形式促使务工人员自发租用空闲房进行住宿;对于一时不能搬迁的,应将住宿和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用防火墙等进行彻底分隔,增加消防设施,建制自动喷淋系统另行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严防回潮。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条件、执法程序和监管责任;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指导社区和村民委员会与经营者制定《防火公约》和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强化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巡防制度,将社区和农村“三合一”场所纳入乡镇和街道安监员的监督范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只是消防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攻克“三合一”现象的合力,才能有效消除“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政府、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经常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做到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排除火灾隐患,对违规违章场所要做到立即发现立即现场整改,要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严防失控漏管,隐患反弹。

    (四)宣传先行、强化培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三合一”场所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以消防宣传“六进”为载体,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发动基层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广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使各经营者能自觉抵制“三合一”现象,增强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单位的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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