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城市燃气因其具有清洁、方便、快捷、安全的优点,因而深受广大居民的青睐,已迅速进入千家万户。但随着用户的不断增多,各地因使用燃气而发生的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也不绝于耳。如2011年11月14日上午7点37分,西安市南郊一个小吃店由于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冲击波伤及路边公交站侯车人员和行人,此次爆炸造成7人死亡,31人受伤。又如2011年11月18日16时35分,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祥和小区113号楼一住户家中发生居民生活燃气爆炸,导致造成3人死亡、17人受伤,死伤者多为老人和儿童。如何降低燃气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人民燃气经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重要课题,笔者在此结合多年防火工作经验及一些理论成果,来简单谈谈城市燃气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一、城市燃气的主要性质及火灾爆炸事故特点
1、易扩散性。扩散性是指物质在空气及其它介质中的扩散能力,燃气的扩散能力取决于密度与扩散系数两个主要因素,燃气扩散能力越强,火势蔓延越快,火灾燃烧面积就相应扩大。2、易缩胀性。城市燃气具有明显的压缩与膨胀性质,并遵循PV=NRT定律。天然气、煤气通常以管道方式输配供气,压力为0.1~0.45兆帕,进入家庭时一般应小于0.01兆帕。而液化石油气则多数以瓶装方式进入用户家庭,气瓶压力通常为0.1兆帕左右,在火灾事故情况下的危险性远大于管道燃气。3、易燃烧性。三种燃气的最小点火能量都较低,其范围在0.19~0.28mj之间。火焰传播速度较快。4、易爆炸性。在燃气火灾事故中,约有一半以上的燃气火灾都是首先由爆炸引起起火燃烧的。爆炸范围越宽,下限浓度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例如天然气爆炸浓度为5%~15%,液化石油气为2%~14%,水煤气为6%~72%。它们的火灾危险性为天然气小于液化石油气小于水煤气。
二、城市燃气火灾爆炸事故原因
1、管道燃气。采用管道方式供气的主要气源是天然气、煤气。这种方式供气设备通常由管道、门站、高压站、调压装置及管道上的附属设备组成管网体系。由于管道属隐蔽工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壳的变化、管道的老化及其他不可预见等原因都可造成空气进入管内,载体介质本身易燃易爆,并处于一定的压力状态,因此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我国每年发生的管道燃气火灾爆炸事故较为频繁,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管道设备老化、腐蚀严重。部分管道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等原因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面,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另外由于阀门、法兰连接不严也会导致介质泄漏。(2)载体设备上的泄压装置、防爆片、防爆膜等不起作用,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不防爆,无防雷、防静电或虽有但不起作用。(3)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不落实,安全组织和规章制度不落实,违反操作规程等。
2、瓶装燃气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常见原因。(1)灌装超量。即超过气瓶体积的85%以上。此时瓶体如受外界因素作用,易发生破裂,以致液化气迅速泄漏扩散。(2)瓶体受热膨胀。由于液化气对温度作用较为敏感,当温度由10摄氏度升至50摄氏度时,蒸气压由0.64Mpa增至1.8Mpa,若继续升高,将导致瓶体爆炸。(3)瓶体受腐蚀或撞击,导致瓶体破损漏气引起火灾爆炸事故。(4)气瓶角阀及其安全附件密封不严引起漏气。(5)瓶内进入空气,如使用不留余气,导致空气进入气瓶,在下次充装使用时,可能引起气瓶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