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建设,预防、减少因电引起的农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维护农村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发[2012]2号)关于“尊重少数民族生活居住习惯,规划建设一批民族特色村寨,加强木质房屋村寨防火设施建设”的要求,黔东南州政府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决定2012年在全州100个村寨实施农村村寨消防“电改”工程。
为切实抓好该项工程,州政府成立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的州农村消防“电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州农村消防“电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消防支队,州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州住建、规划、供电、旅游、文化等部门抽调人员具体办公,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同时,各县市区成立以县市长为指挥长的农村消防安居扶贫工程建设指挥部,从公安、消防、建设、规划、供电、旅游、文化、民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建设工作组,制定村寨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建设规划,培训工程建设施工技术人员,蹲寨驻点专抓建设工作,并实行“一个乡镇、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目标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进度,确保“电改”工程高效有序进行。
全州共实施100个村寨消防安全“电改”工程,其中46个为未实施农村试点建设的文化民族旅游村寨,54个为木质结构房屋密集、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村寨。实施步骤和阶段目标共分五个时间段进行。2012年1月至4月,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发动群众,全面调查统计实施“电改”户数并登记造册;2012年5月,审查确定建设村寨,制定实施方案,并提请州政府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批;2012年6月至11月,根据方案各村寨启动电路改造工作;2012年11月至12月,全面完成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各县市(开发区)人民政府组织对项目村寨进行自查验收并上报州建设领导小组;2012年12月底,州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全额兑现补助资金。
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以每户120平方米,8个房间和一个厨房计算,结合“电改”建设标准,经市场调查,测算每户改造经费约1390元;按照省州财政补助、县财政匹配、争取项目支持、农户自筹和投工投劳“四位一体”的原则筹措建设经费;建设经费按州600元、各县(市)财政匹配或者争取项目支持6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的方式解决;州财政按每户300元下拨启动经费,待村寨建设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300元。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由州财政直接从县级财政经费中扣还启动经费。
同时,州政府专门安排有关部门详细制定了建设标准,成立督促检查与技术指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州政府要求,一是“电改”建设工作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实施,州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州建设局、规划局负责建设规划的编制;州消防支队、凯里供电局负责电改的督促指导;州旅游局、州民委、州文化局负责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的督促指导;州财政局负责省州补助经费的拨付,并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二是各试点县市区与州政府签订建设责任状,按照“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洁”的“四保”要求,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除收回补助经费外,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电改”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对“电改”建设进度,由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一调度,并编发工作简报。
目前,该项工程已全面深入实施。(来稿单位:贵州黔东南州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