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社会意义大等特点,也是扎实推进社会单位建设标准化、消防设施完整化、标示管理明晰化等一项推进工作和完善之举。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必须按照“四个能力”、“四项基础”、“四项责任”、“四种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实现“社会安定、居民和谐、基础夯实、治火规范”的奋斗目标,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历史功绩
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地方经济建设日益深入的特殊历史时期,一些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本上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阶段性、历史性、突发性的特征在消防工作中表现十分突出,火灾隐患仍然大量滋生,消防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农村、社区等部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在不同地区、不同环境比例不同,消防保障参差不齐;职工、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预防和处置初期火灾水平的能力“远近高低各不同”,火灾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剧增。2009年5月1日新实施的《消防法》明确提出消防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四项工作为重点,多层面、全方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从火灾防控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工作抓起,从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做起,从问题最多的地方改起,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编织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提高社会“防控”能力和水平,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是一项伟大的民生工程。
二、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增强认识,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2009年实施的新《消防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明确了公安机关、教育、人力资源、社区等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工作请示汇报,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要提请各级政府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科学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把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安全通道、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将政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领导任期职责范围内的一项重大任务;将构筑“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量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每年进行考核验收;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