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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维保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维保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2011年总队采取统一建设的模式,通过公开招标与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合同,项目于2012年完成建设,项目维保于2015年底到期。2016年总队通过集中采购与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维保合同,对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进行维保,目前维保已到期。由于系统中所有软件均为该公司研发,项目集成均为该公司完成,其他公司不具备维保能力,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明宝16565936470
六、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范力强
工作单位及职务: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信通处处长
论证意见:经论证,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建设的唯一承建商,在系统建设和后期运维保障过程中服务质量较高,系统运行以来未出现影响较大的故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与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对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进行维保。
2、专家姓名:王磊
工作单位及职务: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指挥中心主任
论证意见: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和后续运维工作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运维保障到位,故障处理及时,确保了全区系统的稳定运行,为灭火救援指挥决策提供了重要保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与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对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进行维保。
3、专家姓名:赵学磊
工作单位及职务: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信通处高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由于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中各类软件均有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其他公司不具备维保能力,且该公司在系统建设和项目维保过程中服务质量高,故障处理迅速,总队及各支队系统基本运行正常,未出现较大的故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与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对全区支队级指挥中心及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进行维保。
七、采购预算:110万/年,维保期3年。
八、公示期限: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8年03月12日起至2018年03月16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人:赵学磊、郭雅婷 联系电话:0991-4688155、4688332
采购办联系电话:0991-2359479 0991-2816875
代理机构:新疆汇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萍 联系电话:0991-4659766
2018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