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2017年5月13日,仙桃中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周围农业、渔业、林业大面积受损。近日,仙桃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犯罪嫌疑人刑某某、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仙桃化学品泄露事故调查公布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据了解,5月13日,该公司班组长犯罪嫌疑人刑某某当班时,因遇公司停电而停产,在关闭精馏车间1号生产线塔顶泄压阀时,未按安全生产操作规定关闭相应氮气阀,导致1号生产线处于非正常憋压状态。在交接班时,刑某某未对接班人员进行情况说明。当晚,班组长犯罪嫌疑人付某某接班后,公司来电复产,电脑报警控制系统监控显示1号生产线压力超过设定限值,且2次报警,付某某视而不见,未采取任何措施,导致1号生产线因压力过大橡胶垫片被压破挤脱,致使危险化学品四氯化钛大量泄漏。
公司员工用消防水枪冲洗时,四氯化钛遇水产生大量腐蚀性盐酸气体,形成气体烟雾随风飘至沙湖原种场、沙湖镇油合村等地,导致周围群众被紧急疏散,2218人不适就诊,农业、渔业、林业大面积受损。
仙桃化学品泄露事故调查公布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案发后,仙桃市公安局以危险物品肇事罪提请批捕2名犯罪嫌疑人。仙桃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又亲赴案发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实地查看周围农田、林业受损情况,对案件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提出意见,并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
在对案卷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仔细审查后,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刑某某、付某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遂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