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汕头市为切实推进该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近日,汕头市府办印发《汕头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工作方案》,提出要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工作方案,到2018年底,完成汕头市规范化工园区的规划选址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汕头市规范化工园区的建设,形成功能齐全、安全环保、配套完备的专业化产业集聚区,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乃至整个化工产业的搬迁腾退和后续集聚发展提供必须的基础保障。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所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进入规范化工园区。
工作方案提出,保税区、高新区、海湾新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审批、选址、安全、环保等管理措施,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通过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各类专项资金。根据汕头市实际情况,对搬迁改造企业给予适当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守法经营、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搬迁改造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募集搬迁改造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搬迁改造企业改制重组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在分配下达、安排和追加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规划、国土部门要依据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用地需求予以统筹考虑,并参考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确定的规模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同时要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新设立规范化工园区要优先保障搬迁改造企业的土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