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8日印发。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石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海上石油开发、运输和存储活动日益增多,海上溢油事故的风险与日俱增,海上溢油事故应急的形势愈加严峻。
《预案》对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和单位、中国海上溢油应急中心、联合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以及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和定位进行了界定。
《预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监测和风险防控措施要求,对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和预警解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信息报告的程序、内容和方式等。
《预案》规定了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急响应行动终止程序,提出了具体的国家响应措施和地方响应措施,明确了溢油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国家重大海上溢油是指海上溢油的规模或者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超出了省级行政区域的应急能力或范围,或者超出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应对的规模或范围,而需要启动应急响应予以协助的海上溢油事件。《预案》对国家重大海上溢油事故等级标准进行了界定:预计溢油量超过500吨,且可能受污染的海域位于敏感区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国际影响;或者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的。预计溢油量在1000吨以上的。
《预案》明确事发地或受海上溢油事故影响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相关单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牵头组织海上溢油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