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预修订“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6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8时05分50秒

    慧聪化工网讯:2018年2月9日,台湾地区“环保署”发布环署化字第1078000077号公告,预告修订“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公告事项第四项,第十六项及公告事项第一项附表一、公告事项第二项附表二、公告事项第三项附表三、公告事项第四项附表四修正草案,于草案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欢迎于本草案公告之次日起60日内陈述意见。

    主要内容是:为强化化学物质管理,环保署预公告16种化学物质为毒化物,包含苏丹色素等14种可能非法添加于饲料或食品中的色素,以及月桂酸五氯苯酯、全氟辛酸等2种环境中不易分解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加严全氟辛烷磺酸的管制浓度(由原来的1%修订为0.01%,以扩大管理范围)。环保署表示,苏丹色素等的14种物质,都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而是工业用的色素染料,部分业者为了降低成本或增加卖相,添加于食品或饲料,造成人体健康风险。以苏丹色素为例,台湾地区因政府主动抽验,于2017年在市售咸鸭蛋中验出。因此,为防堵非法色素添加于食品,环保署预公告苏丹色素等14种物质为第四类毒化物,从源头系统性控管,以跨部会共同落实食品安全。一旦公告后,业者必须取得核可、申报,并标示禁止用于食品饲料,以及不得擅自转让,违法者将处罚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