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收购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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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万华")决定再次收购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港电化")2,459万股股权,占东港电化总股本的15.36875%,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东港电化截止201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作价14,704.82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烟台万华及其全资子公司万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国际")将合计持有东港电化8,059万股股权,占东港电化总股权的50.36875%。其中,烟台万华持有4,059万股,占东港电化总股权的25.36875%;万华国际持有4,000万股,占东港电化总股权的25%。
本次股权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行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原料供应的控制,完善公司产业链,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一、交易概述
2010年8月23日,本公司与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出资14,704.82万元收购东港电化自然人股东2,459万股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36875%。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东港电化25.36875%股权,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万华国际持有东港电化25%股权。本公司直接与间接持有东港电化合计8,059万股股权,占东港电化总股权的50.36875%。
本次收购行为已经本公司2010年9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收购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价格是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基础协商达成一致,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是该转让股份的合法持有者,具有完全的法律能力、权利及职权完成该股份的转让。
交易对方信息一览表
姓名性别国籍住所
方福良男中国宁波市江东区朱雀新村38栋
方卫星男中国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崇文街
黄益民男中国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43号
包科华男中国宁波市海曙区尹江新村69栋
陈武宁男中国宁波市江北区文汇新村7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