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含硼钢的出口退税。据了解,2014年1至10月含硼钢累计出口量达3259万吨,占同期钢材出口总量的44%,因而取消含硼钢出口退税将对钢企的出口效益影响不小,同时也让火热的出口势头降了温。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钢材出口总量创下历史新高,1至11月出口总量高达8361.23万吨,同比增长46.78%,不出意外全年钢材出口总量将超过9000万吨。出口的快速增长一方面源于我国钢材在国际市场上具备一定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与出口退税的政策优惠有很大关联。
“由于海关规定含硼量达到0.0008%及以上的钢材产品可按合金钢申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因此向普通钢材中添加硼元素使其达到退税标准,几乎成了钢材出口的通行做法。”中粮期货研究院钢铁分析师刘洁告诉《经济日报》记者,普钢中添加硼元素工艺简单、成本低廉,能享受到吨钢200元到300元不等的退税,因此企业出口含硼钢的积极性很高,但实际上,添加硼元素并不能真正使普通钢材变成合金钢,添加的这部分硼元素难以在实质上提升品质性能,所以目前生产含硼钢的主要动力源于出口退税的利益驱动。
而含硼钢之所以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其背后的逻辑是国家鼓励高端钢材出口,但如今的含硼钢却只是将普通钢材换了名目,并不能改变其附加值低的本质,因而含硼钢出口退税并没有真正实现鼓励高端钢材出口的初衷,反倒成了企业换取退税的手段,所以取消含硼钢出口退税有其必然性,甚至也在不少钢企的预料之中。
短期来看,此次税则调整将抑制2015年一季度甚至是全年的钢材出口,让一直处于微利时代的钢企面临更为严峻的生存压力。但立足行业长远的健康发展,取消退税将促使钢铁优化出口结构、倒逼落后产能淘汰、减少国际贸易摩擦,综合而言利大于弊。
“从企业的经营角度看,用含硼钢换取出口退税无可厚非,但从行业利益出发,含硼钢作为低档次钢材大量出口不利于提升出口质量、优化出口结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冶金建材发展部副主任陈子琦表示,在目前我国铁矿石资源不足的条件下,大量出口低附加值产品等于变相出口资源和能源,同时又加剧了国内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得不偿失。因此,取消对低端产品的出口退税,将有利于出口产品的结构优化,提升钢材出口品质,使我国钢材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由低价向高质转变。
此外,取消退税的另一层涵义则是着眼于避免更多的国际贸易摩擦。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国外对于中国钢材的反倾销案件立案或调查超过百起,其中涉及含硼钢材的反倾销就占了三成。而之所以出现出口激增、贸易摩擦加剧,根源就在于国内钢铁供大于求矛盾突出、需求持续低迷,需要依靠出口化解产能压力,因而钢企采取“以价换量”策略抢占出口市场。此举虽然在短期内为转移产能过剩矛盾、实现行业利润提供支撑,但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我国钢铁落后产能的淘汰效果还不明显。出口总量井喷式增长无疑会造成出口恶性竞争,并引发更多贸易摩擦。
“我国钢材的年出口量一般保持在总产量的10%左右,而2014年的出口量显得有些过大。因此国家取消含硼钢出口退税,也是对出口过热现象的调整,同时也可倒逼钢企更加严格地落实产业政策、积极淘汰落后产能,防止低价出口的恶性竞争。”陈子琦认为,今后钢铁业应进一步形成共识,以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为主。而只有保持合理的出口态势,减少贸易摩擦,优化出口结构和质量,才能从长远上保证钢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