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将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到2011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提高到90%、70%、60%、60%。
规划中还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其中,在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进一步调整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研究适当调整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同时,根据形势需要,研究进一步扩大有色金属国家收储规模的方案,抓紧建立和完善国家收储机制。
规划还提出,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有色金属产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抓紧推进直购电试点,逐步扩大直购电试点企业范围;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国际合作。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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