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爆炸后 西北化工园区主动接收“烫手山芋”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4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8时19分50秒

    慧聪化工网讯:响水爆炸事件三月后,当时有媒体就报道:西北部地区成为响水园区内企业迁转的目标地!报道指出:有部分企业已经转移到了宁夏、甘肃等地,这些地区土地多,环境容量比较大,税收、土地价格都对企业有比较大的优惠政策。化工行业涵盖众多领域,医药、农药、精细化工等对物流要求较低的企业都在考虑搬迁至中西部地区,但对原料进口依赖大、对物流要求较高的化工企业则基本会留在江浙地区。

    但是,搬迁到西北就不会带来污染吗?西北地区难道就可以消化这些南方地区无法消化的污染吗?

    正如一个网友写道:

    问:为啥搬迁?

    答:查的太严了

    问:查的严不好么?

    答:查的严没法生产了,没法干偷偷摸摸的事了

    问:搬迁就没问题了么?

    答:那边查的松啊,出了问题,给点意思,意思一下就可以继续干了

    近日,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组(以下简称明查暗访组)赴甘肃兰州、白银两地进行实地查访,发现许多令人愤怒的事情。

    化工园区重蹈覆辙主动接收“烫手山芋”

    地点:

    正处于建设期的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

    情况:

    2018年5月,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筹建了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该园区总体规划面积150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中间体、仓储物流及产品研发和中试,现已引进项目86个,总投资141亿元。

    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等事故发生后,各地政府均对化工园区开展了排查工作,许多问题企业因安全管理不达标被责令停产并迁出。

    然而,此次检查中,明查暗访组发现,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在其工作规划中明确,将把握长江经济带沿江污染治理过程中化工和医药企业外迁重大机遇,接纳这些西迁项目入园。这些项目绝大部分是由于生产工艺存在安全或环保问题被要求搬离的,该园区却把接纳这些企业当作“重大机遇”,敞开大门欢迎这些“烫手山芋”入驻。

    明查暗访组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目前,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的设计规划中,还缺少项目准入依据,没有根据政策要求制定符合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专家强调,忽视了这一点,化工园区很容易出现多米诺效应,进而成为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方便之门的“绿色通道”。

    针对发现的问题,明查暗访组提出,国家对兰州新区的战略定位是西部的重要的增长极,是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是对外开放的战略平台,是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因此,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不能想着捡别人不要的“垃圾”,使自己成为落后产能的项目承接地。剜除化工园区隐疾,坚守项目引进红线,才是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应有的战略高度。

    专家同时补充,招商引资之前还要充分考虑园区整体规划,明确未来发展的方向。化工园区建设要综合考虑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做好整体布局,打造高标准化工园区,这才能吸引优质企业入驻。

    明查暗访组在甘肃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时还发现:

    “禁限控”把关不严;

    部分园区缺少项目准入依据;

    厂区现“多合一”厂房不明液体物料随意堆放;

    专业人才匮乏安全管理意识淡薄等问题。

    五个月前的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响水生态化工园内一声巨响,夺去了至少78条人命。烟雾散去,现场留下一个直径超百米的巨坑,整个化工园停摆至今。这场大爆炸留给响水以及整个化工园区的阵痛,还一直未散去!

    当年,“求资若渴”的苏北地区在十多年前敞开怀抱,以劳动力和环境资源的低成本优势及低政策门槛,兴建了一批连片聚集的化工产业园区,拥抱自苏南、浙江等地转移而来的大批化工项目。

    多年来,化工产业在当地粗放的情况下得到迅猛发展,也让环境高污染和安全高风险的"双高”问题越积越高。其间,监管和化工园区运营也成为短板。这是一条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灾难蔓延发生的连锁。

    如今,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将相关不达标企业或者重污染企业搬迁视作机遇,敞开拥抱“烫手山芋”,同时自身园区建设也并未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难道是想重蹈覆辙?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