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士曼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财务报告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4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8时30分11秒

    慧聪化工网讯:2018年7月30日,伊士曼化工公司(NYSE:EMN)宣布,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的摊薄后每股报告盈利为2.39美元,2017年第二季度为2.00美元。2018年第二季度的调整后摊薄每股盈利为2.22美元,2017年同期为1.98美元。

    伊士曼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Mark Costa表示:“我们在第二季度实现了8%的收入增长和强劲的利润增长。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销量的增长,在我们创新驱动型战略的推动下,添加剂及功能材料和特种材料业务的销量取得了8%的显著增长。有效的战略执行未来将继续为公司带来出色的业绩,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伊士曼

    2018年第二季度与2017年第二季度各业务的业绩对比

    添加剂及功能材料——整个业务的销量增长、汇率的有利变动以及销售价格的上涨推动了销售收入实现增长。大部分产品线(特别是动物营养、涂料与油墨添加剂)的销量增长和销售价格上涨主要归功于市场环境的改善和商业执行的加强。报告EBIT包含2018年第二季度因煤气化事件所获得的超出成本的保险收益。报告和调整后EBIT的增长主要归功于销量的增长以及汇率的有利变动,但增长项目的投资成本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不利影响。

    特种材料——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整个业务(包括Tritan™共聚聚酯、Saflex®抬头显示器(“HUD”)和高性能膜等高端产品)销量的增长以及汇率的有利变动。报告EBIT包含2018年第二季度因煤气化事件所获得的超出成本的保险收益。报告和调整后EBIT的增长主要归功于销量的增长和高端产品组合的改善,以及汇率的有利变动,但原材料和能源成本的增加以及增长项目的投资成本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不利影响。

    化学中间体——销售收入的增长得益于多数产品线的销售价格上涨,特别是乙酰基衍生物的有利市场环境,以及烯烃衍生物的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推动了销售价格的上升。销量降低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得克萨斯城(TexasCity)和得克萨斯州朗维尤(Longview)生产基地的计划内停产和供应商运营中断导致的乙烯销量的降低,而农业和能源市场环境的改善所带来的功能性胺类销售额的增加则抵消了部分不利影响。报告EBIT包含2018年第二季度因煤气化事件所获得的超出成本的保险收益。除去这一非常规的项目,调整后EBIT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得克萨斯城和得克萨斯州朗维尤(Longview)生产基地的供应商运营中断和计划维护成本增加所造成的约2500万美元的成本增加。销售价格的上涨抵消了原材料和能源成本的上涨,以及原材料成本方面的商品价格对冲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调整后EBIT的下降。

    纤维——销售收入的增长得益于先前列入“其他”业务的无纺应用创新平台产品的销售,客户购买模式的变化所产生的醋酸丝束销量的增长,以及纺织品创新平台业务的持续增长。但工业产能利用率的降低所导致的醋酸丝束销售价格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不利影响。报告EBIT包含2018年第二季度因煤气化事件所获得的超出成本的保险收益。剔除这一非常规的项目,调整后EBIT略有增长,这主要是由于来自无纺应用创新平台产品的销量和利润增长,但此前列入“其他”业务中产品销售价格的降低和增长项目的投资成本上升也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了不利影响。

    现金流

    2018年第二季度,伊士曼的经营活动产生了4.43亿美元的现金流,这主要得益于强劲的净利润,但营运资本的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不利影响。2018年第二季度,用于煤气化装置修复和重启的现金保险收益(扣除已用现金)约为5500万美元。2018年第二季度的股份回购总额为1.5亿美元。

    公司的自由现金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减去净资本支出)仍有望达到11亿美元。可用现金优先用于支付季度分红,偿还债务,投资增长项目以及回购股份。

    展望

    展望2018年全年业绩,Mark Costa表示:“在今年上半年,我们实现了调整后每股盈利同比增长17%。我们的创新驱动型增长模式所推动的特种业务销量的大幅增长,持续严格的成本管理、强劲的自由现金流和适度降低的税率带来了出色的业绩表现。综合所有这些因素,对于2018年调整后每股盈利实现10%至14%的预期增长,我们仍然充满信心。”

    税目与收入确认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第四季度,由于税法变更,主要是2017年的《减税和就业法案》)和美国境外实体重组的税务影响(在2018年期间进行调整),公司确认临时净增利润3.39亿美元。2018年第二季度,公司确认了1000万美元的费用,用于增加在2017年第四季度确认的临时净税收利益的一次性海外递延收入的交易税。

    自2018年第一季度起,本公司采用《第606号会计准则》。根据该准则,本公司在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计入收入(通常已发货的订单均被计入收入总额)。根据以前的收入确认会计准则,我们仅记录已送达的订单。根据新的收入确认方式,2018年第二季度的EBIT比其在之前的收入确认方式下高出4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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