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从南安市交通局获悉,5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查获一起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车主被处以3万元罚款。
当天17时30分许,南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黄警官等人在省道215线丰州石砻路段进行例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
其间,执法人员发现有一辆中型厢式货车停在路边,遂依法上前检查。当司机杜某按要求打开车厢门时,执法人员发现,车厢内竟装了33个铁桶,在仔细检查后,确认该车装了近7000公斤乙烷及溶剂,而司机并没有随车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协调车辆将该车危险化学品安全转移,并依法暂扣该违规车辆。
据了解,司机杜某为福建某化工工贸有限公司驾驶员,车上的危化品是从晋江发往南安洪濑销售的。
据介绍,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依法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乙烷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特别像这几天高温天气,违规运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提醒,安全无小事,危险品物流安全更是大事中的大事,一旦酿成事故不同于一般运输事故,往往会衍生出燃烧、爆炸、泄漏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等。
当天,南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福建某化工工贸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