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2018年2月27日,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佰利”)发布“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龙蟒佰利控股子公司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钛业”)因违规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绵竹市环境保护局罚款共计15万元。
2017年12月21日,龙蟒佰利对“年产2万吨金红石型钛白粉技术改造项目”配套的15万吨硫酸装置进行检修,使用柴油作燃料对焚硫炉进行烘炉升温作业,燃烧产生的烟气通过临时设置在焚硫炉尾部的排气筒外排。
龙蟒佰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绵竹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的规定,对龙蟒佰利处以5万元罚款(竹环罚决字【2018】3号)。
同年8月15日,龙蟒佰利位于绵竹市新市镇红豆村3组的渣场渗滤液收集池出现废水通过收集池东侧围堰洞口外排至渣场东侧挡墙外水沟的情况。外溢废水在水沟内停留,未进入外环境。
龙蟒佰利对恶劣天气状况下收集池废水外溢问题未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绵竹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对龙蟒佰利处以10万元罚款(竹环罚决字【2018】4号)。
公告显示,目前龙蟒钛业生产经营正常,以上行政处罚不会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