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1月19日,湖北省环保厅发布了2017年湖北省环境执法十大典型案例,潜江市泉文活性炭公司和湖北瑞锶科技公司两家化工企业被纳入“黑名单”。
潜江市泉文活性炭公司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拒不改正,被环保部门按日连续处罚、停产整治,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2017年3月25日,潜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4月1日,潜江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月11日,潜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仍然存在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4月27日,潜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5月3日,潜江市环保局将此案依法移送潜江市公安局。5月8日,潜江市环保局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总计罚款金额为100万元。5月23日,潜江市公安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湖北瑞锶科技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废水超标排放,被行政处罚并涉嫌污染环境罪。2017年8月20日,宜昌市环保局、宜昌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联合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预处理设施未建成、未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擅自闲置不运行;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其中重金属铜超过国家综合排放标准10倍以上等环境违法行为。8月24日,宜昌市环保局将该案移送至宜昌市公安局。10月,该公司实际投资人、总工程师、安环经理及污水处理站操作工等4人被检察院批捕。11月30日,宜昌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处罚款2800.32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