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化工网讯:10月12日,从贵阳市生态委获悉,日前,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污防污染物,收到了13万多的环保罚单。
据悉,今年6月2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同开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开阳县永温乡黄柏井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监测,依据开阳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6月6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中总磷浓度、化学需氧量浓度、悬浮物浓度,均超过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指标。
贵阳市环保局指出,这家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随后,贵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七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罚款13.2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