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塑料网讯:生活中的废玻璃,在欧洲回收率高达90%,而在我国85%都被混在垃圾中废弃。我国再生资源利用率偏低,尤其废玻璃、废纺织物、废包装纸等低值可回收物被大量废弃,既加剧了垃圾围城趋势,又造成了环境污染。记者调研了解到,我国再生资源领域存在回收体系无序、产品标准缺失、技术落后等多重掣肘。专家呼吁加强相关法规和标准等顶层设计,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回收体系。
现状:
再生资源回收率偏低
大量资源遭浪费
垃圾是被放错位置的资源。近年来,我国很多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尴尬。全国生活垃圾年增长率由五年前的3%提高到2015年的7%,其中,北京2016年生活垃圾比2015年增长10%,广州则增长16%。
垃圾量快速攀升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国再生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国再生资源利用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再生资源回收率低,使得生活垃圾增长率相应提高,给终端处理带来很大压力。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常务副会长管爱国说,国外废钢占到原材料的比例超过铁矿石,发达国家废钢利用率占到55%左右,欧盟国家可达70%。在铜和铝方面,欧美废铜、废铝使用率占比超过50%,日本基本不需要用铝土资源,而是用废铝循环利用。而我国大量再生资源被当作垃圾处理掉,尤其是低值可回收物,如废电池、废玻璃、废包装物、废纺织品等,更是无人收集。
上海燕龙基集团董事长王清华从事废玻璃回收已经25年,他说,以废玻璃为例,在德国、比利时、法国、荷兰等国家废玻璃回收率高达85%、90%以上,而我国废玻璃回收率不到30%。很多地区回收率只有15%,其他85%的废玻璃都混在生活垃圾里面。
“废玻璃烧到1000多度不熔化,埋在地里几百年不降解,对环境危害极大。”王清华说,近几年国内废玻璃回收行业走了下坡路,公司玻璃回收业务已连续三四年亏损。以前公司一年最多可以回收废玻璃60万吨,回收队伍超过1万人,如今每年回收量只有20万吨,回收队伍只剩下五六千人。
原因:
回收体系无序、标准缺失、
技术落后
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经常可以看到堆在垃圾里的废金属、易拉罐、废板纸、旧纸箱等可回收物。近年来,大批回收从业人员流失、一些回收站点被行政部门拆除、居民交投废品不便……大量再生资源没有得到回收而被投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难题亟须被重视。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有多方原因所致:
一是缺乏专业、规范化的回收网络体系,无组织、无管理、不环保的小回收主体在整个回收行业中占较大比重。回收网络建设具有公益属性,但却长期被政府看成商业属性。因此,很多地区的回收网点,即社区回收站点以及分拣中心,没有纳进城市土地建设规划,常常被行政部门以不符规划为由被陆续拆除。
上海净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东文说,在街道设置交投站、接收站很难,很可能会遇到居民不支持的情况。比如,湿垃圾处置厂地尤为难找。目前该公司每天可以处理70-80吨湿垃圾,可以将餐厨湿垃圾制成肥料,制成的肥料卖给园林绿化公司,销路不愁。但是这一业务想扩大规模,受到限制,找不到新厂地。
二是行业产品繁杂标准欠缺,部分品种甚至无标可依,给分类回收利用增加难度。
目前各地政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但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生活垃圾缺乏全国统一的分类标准和分类目录,普通大众不清楚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其他垃圾只能填埋和焚烧,哪些是有害垃圾需要专业化投放和储存。
比如废纸、废塑料、废纺织纤维、餐厨废弃物等,品种、成分混杂,检测手段、议价标准各异,无章可循,无标可依。行业的非标准化,不但给加工利用和电子交易造成困难,也给政府出台一些扶持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带来很大困扰。
三是行业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规模优势,再生资源利用能力受限。
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尚存诸多技术瓶颈,回收环节分拣粗放,缺少精细化分拣技术,加工利用环节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低,尤其缺乏处理规模大、经济效益好且具有带动效应的重大技术和装备。
管爱国说,以前大家认为再生资源是低档次、低门槛,不需要技术含量,导致行业里面没有产学研模式,没有大量科学基金的投入。而日本在再生资源领域投入大量研发经费,技术含量非常高。比如线路板,日本把里面的金属提取出来,提取比例达到98%,但我们自己还做不到。
对策:
加强顶层设计
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回收体系
“再生资源是我国破解资源瓶颈的有效突破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程会强说,资源通常是越来越稀缺的,而再生资源是少数仍在不断增长的资源之一。
再生资源利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针对我国再生资源市场发展的现状及问题,业内专家和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探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设。各地要加快探索垃圾强制分类的法律要求,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办法(或法规),明确奖励和处罚措施;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细化垃圾类别,明确标识标志,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我国在二次资源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领域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亟待完善加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翟勇说,我国有三十多部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但大多关注点侧重如何开发利用,忽略了生态保护。还有些名词概念还不清晰,甚至相矛盾。比如,循环经济法提出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物要处置。“废物该如何去区分,是再利用还是要处置?哪些要再利用,哪些要再生利用?这些定义都不清晰。”
二是完善行业标准及规划,推动行业自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中心副总工程师乔琦说,完善行业标准不仅要着眼从业标准、产品标准建设,也要进一步明晰再生资源利用途径、行业分类以及进出口管理标准,要加快解决再生资源行业目前存在的“想收的资源收不上来,想进口的资源不能进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