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常务会议要求近期对全市重点污染行业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整治范围及重点包括: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物(尤其是涉镉、涉铅、涉砷、涉铬、涉汞)的有色、化工污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有违法规行为的企业;涉及环境安全重点信访案件的企业;各类涉及环境安全的非法生产行为。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大对污染严重、信访投诉强烈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造成区域性和流域性污染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治理或关闭;对在招商引资中擅自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对当地造成污染或形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违规审批的,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的,参与经营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另外,会议还要求建立有关长效机制,要强化引进项目的环保前置审批,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引进,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后年起城区不再养猪养鸡
会议要求,加快农村环境治理。在2010年底以前,内五区原则上退出畜禽养殖业。
会议要求,全市加快农村环境治理。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规模性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内五区原则上退出畜禽养殖业;在建有自来水厂的乡镇建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2010年建成19个乡镇垃圾转运站、500个村级垃圾收集站,启动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着力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旅游等新型产业。
公务接待支出要比去年减一成
会议要求,今年的公务接待支出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10%。
会议要求,通过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2009年公用经费支出总体与上年相比实现零增长,其中因公出国经费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3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水、电、油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市本级2009年行政基建的续建投资比上年压减10%。县(市)试点乡镇实行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后,用车支出要比改革前的实际支出至少压减30%。各试点乡镇实行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后,2009年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实际支出要压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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