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防水网讯:近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自10月1日起,在10个省市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此次试点具体有哪些城市和规定呢?
❶试点地区: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北京、上海、重庆市。
❷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❸全部业绩实地核查:审批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住建部将组织核查组对申请资质企业全部业绩进行实地核查,重点对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❹与承诺不相符的,将依法撤销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被撤销资质企业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❺企业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基本原则
❶简化审批流程。住建部依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提高审批效率。
❷加强事后监管。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强化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业绩现场核查全覆盖。
❸完善诚信建设。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违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审批流程
注:审批流程详细内容请看文末文件原件。
监督管理
❶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❷在实地核查完成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申报企业,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
❸各省级住建厅应健全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数据库。
文件原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本试点方案。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