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光新区安置小区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及涂料招标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9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9时13分12秒

    慧聪涂料网讯:

    一、招标条件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新光新区安置小区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及房间涂料修补等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光新区安置小区维修工程

    2、标段名称:新光新区安置小区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及房间涂料修补

    3、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

    4、招标范围: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施工及房间涂料修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7、招标控制价:329.92499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1月-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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