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涂料网讯:据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通州区环保局开出通环监罚字[2017]第601和604号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汉森家具产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罚款4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601和6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通州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5月25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26日询问调查,认定该单位作为制造厨房设备的企业,在正常生产中粉尘收集设施外挡板损坏,致使粉尘收集未起到收集作用;台钻机和开孔机粉尘收集设施未正常运行,粉尘外排。
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总计处以4万元行政罚款。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第九十六条则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