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今日起正式实施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9时18分35秒

    慧聪涂料网讯: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陕西省环保厅2月8日举行发布会,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这是陕西省首次发布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标准涉及汽车整车制造、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表面涂装这八大重点行业。本次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对8个主要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适用范围、排放限值、工艺管理要求、监测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

    据悉,新建企业自2017年2月10日起执行此标准控制要求,现有企业自2018年2月10日起执行此标准控制要求。据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初步估算,标准实施后,陕西8个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总量可达65%以上,陕西全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将在现有水平上削减至少20%以上。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高阳表示,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比,陕西省地方标准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标准还充分考虑行业差别、地域差别、企业差别,将关中地区与陕南、陕北区别对待,对关中地区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  

    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主要是来源于化工、医药、电子制造、家具、表面涂装等行业,能加剧大气中PM2.5的形成,从而引起雾霾,是污染大气环境的罪魁祸首之一。更主要的是,挥发性有机物对人体健康有重大影响,严重者,还可致癌致畸。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