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将实施最严水资源管理 全面取缔”十小“企业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4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9时32分04秒

    慧聪表面处理网讯:日前,扬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扬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不日将正式出台。据悉,扬州市将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依法取缔、全面取缔的要求,制定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十小”行业取缔项目清单,今年年底前全部取缔到位。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采用得到严格管理,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政策1:县级以上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我市积极推行差别水价。2016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应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引导全社会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同时,我市将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严格执行差别化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发挥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体系,进一步拉大地表水资源费和地下水资源费价差。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2016年起,全面开征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和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体系,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满足支付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运行成本及合理收益的需要。推进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解读:4月1日起已实施阶梯水价

    市物价部门介绍,我市阶梯水价已经实施多年。2015年11月,市物价部门召开了“扬州市区完善民用自来水、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根据听证方案,我市阶梯水量一、二级水量按覆盖85%、95%居民用水量确定。一级月用水量为16吨,二级月用水量为24吨;三级阶梯价格差比为1:1.5:3,对应基本水价分别为1.7元/吨、2.55元/吨、5.1元/吨。其中,第三档水价相比原先涨了1.7元/吨。

    我市宝应、高邮、仪征等县市均已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阶梯水价。以宝应为例,宝应县的基本水价由此前的1.21元/吨调整到1.46元/吨,调整后城区民用水到户价为2.85元/吨。非居民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格同幅度提高0.25元/吨。

    政策2:“十小”行业年底全面取缔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市将重点在水泥、造纸、印染、铸造、电镀、铅蓄电池、炼钢、炼铁等行业,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我市将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依法取缔、全面取缔的要求,制定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十小”行业取缔项目清单,今年年底前全部取缔到位。

    解读:建立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机制

    “我市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分年度制订并实施全市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方案。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建立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低端低效产能。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新建、扩建项目。”市经信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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