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表面处理网讯: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领域汽车漆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3493-1992《汽车用底漆》、GB/T13492-1992《各色汽车用面漆》、GB24409-20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对干燥时间、划格试验、铅笔硬度、打磨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用溶剂含量、重金属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影响。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工艺配方不合理。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在选购该类产品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购买时要认清商品包装上的标识,特别是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产品类型或质量等级、生产日期、有效期和认证标志等,包装破损或胀听的不要购买,有分层、沉底结块和胶结现象,经搅拌仍呈不均匀状态的油漆不要使用。一定要购买附有施工说明书的产品,注意产品用途说明与选用要求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