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2020-07-18 聪慧网sxxjymy6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8日 09时39分37秒

    【慧聪食品工业网】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政府监督举措、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及社会监督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条例》还明确了深圳可结合实际,在食品质量、营养健康、过程控制等方面,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广东省标准的深圳标准。

    有数据显示,过去几年,我国完成了近5000项食品标准的清理,发布了1224个食品安全标准,涉及食品安全标准两万多项。但一些标准仍有待提升。食品安全标准是对食品安全作出的技术规定,也是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法定技术依据。一个日益完善、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基础。标准的高低与企业生产和政府监管紧密相连。对于食品安全,深圳的态度很明确,就是可以结合实际,在食品质量、营养健康、过程控制等方面,组织制定严于国家和省级标准的“深圳标准”。

    《条例》另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第九十七条规定明确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受理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时,发现投诉人超出合理消费或者以索取赔偿、奖励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以终止调查并将相关线索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但是,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涉嫌犯罪的除外。

    近年来,根据举报线索,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查处了一批市场和质量领域的案件,有力惩治了违法经营的商家。政府部门也呼吁,希望更多的市民提供违法线索,形成良性社会共治氛围。

    与此同时,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反对借“打假”之名不当得利甚至敲诈勒索的行为。目前,深圳海量的职业投诉降低了行政力量打击违法行为的效率,部分恶意投诉更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合理规范职业投诉现象显得尤为必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表示,对于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绝不姑息。面对“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依法依规全面调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绝不纵容“碰瓷”“敲竹杠”等行为。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