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食品工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通报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糕点、肉制品、酒类等3类食品23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标称长春市龙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农大王原汁山葡萄酒检出多种违规食品添加剂。
通报称,抽检酒类15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百佳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银河酒厂生产的三鞭王酒、松原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扶余市桂岩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两二酒、松原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扶余市桂岩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两八酒3批次酒检出酒精度不合格。另外,还有3批次酒类检出违规食品添加剂,其中双阳区金龙满客隆仓储超市销售的标称榆树市新泉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高粱酒和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昌邑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江滨凇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酒检出甜蜜素。双阳区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龙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农大王原汁山葡萄酒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甜蜜素、糖精钠4种添加剂,同时该产品还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此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除酒类外,还有2批次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林市昌邑区火蜻蜓超市销售的标称珲春市火炬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和东丰镇商贸中心万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延边朴大姐韩式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
吉林省食药监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松原、珲春、延边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长春、吉林、松原、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