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建局及下属协会违规及乱收费等问题受到通报

   2020-08-16 聪慧网sxxjymy10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8月16日 16时01分5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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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李克强总理要求,对违规涉企收费必须坚决清理,不留死角。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对违规涉企收费不纠治、不作为,甚至改头换面,大搞变通。近日,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山东省潍坊市明察暗访发现,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变相手段,安排或默许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垄断制发备案证照并向企业收费敛财,有关单位和人员大肆挥霍、侵占社团资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变相保留设置所谓资料员、见证员职业资格许可,作为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前置条件;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利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资料员、见证员培训发证,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敛财。

    经查,原潍坊市建设局(2010年调整为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原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09年调整为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9年与其他单位合并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2009年更名为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从2006年10月起,对全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进行培训发证管理并收取培训费用。2017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清理和停止相关培训发证工作,并先后于2017年12月、2018年7月印发文件,以加强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及见证取样送检管理为由,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继续保留设置所谓资料员、见证员;违规要求企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在当地有关监管系统中确定资料员、见证员,否则不予办理报监手续,工程不能开工;违规要求资料员、见证员必须经所谓专业培训合格,否则不能开展相关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将资料员、见证员信息和脸谱录入系统设在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同时,要求外地入潍企业相关人员即便有其他地方发放的资料员等培训证书,也必须在该协会重新培训;已取得当地培训证书人员,每两年必须在该协会接受1次继续教育。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依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依托该局下属事业单位提供的特殊条件,在全市长期开展具有一定垄断性、强制性的资料员、见证员培训工作,向所谓培训合格人员发放带有“潍坊市”字样、具有资格认定性质的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构成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目前培训收费标准为:施工单位资料员新培训550元/人、继续教育350元/人,监理单位见证员新培训500元/人、继续教育300元/人。据初步统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1日,该协会新培训资料员、见证员6192人次,组织继续教育6529人次,合计培训12721人次,收费505.52万元。今年以来,该协会以受疫情影响培训机构尚未复工、不能耽误企业施工为由,在未组织培训的情况下直接收费发证。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上述做法,违反了国务院有关文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关于“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等规定。

    二、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未认真落实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求,默许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违规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变相收取费用。

    经查,原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潍坊市建设局、原潍坊市建设委员会,分别从2003年1月、2004年1月、1997年7月开始评选潍坊市优良工程、优质结构工程、文明样板工地(后更名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分别于2005年10月、2008年3月、2010年4月交由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现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并开始以“技术咨询费”名义向参评企业收取费用。截至2019年4月与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完成脱钩时,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在多次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中,一直未按要求对这三项市级评比表彰活动进行清理或者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未纠正协会违规收费行为。

    2019年3月,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在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脱钩前,未经有关方面批准,擅自印发文件,以“创建”名义继续开展“潍坊市优良工程”“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潍坊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比表彰活动,并继续以“技术咨询费”名义向参评企业收取费用。如不交纳“技术咨询费”,企业就不能参加评选。“技术咨询费”收费标准为:施工单位的优良工程2000元/项目、优质结构工程2000元/单体、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000元/项目,监理单位的优良工程1000元/项目、优质结构工程1000元/单体、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000元/项目。据统计,仅2019年,该协会评比表彰潍坊市优良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分别多达107项、224项、327个,共收取“技术咨询费”188.74万元。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对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脱钩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及违规收费行为继续予以默许支持。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上述做法,违反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关于“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归口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者政府提出申请”“主办单位应当承担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等规定。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上述做法,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等规定。

    三、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将自身应承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铭牌制作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借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铭牌制作业务并收费敛财。

    经查,2009年6月,原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备案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可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和产权备案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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