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

   2020-08-16 聪慧网sxxjymy8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8月16日 22时30分3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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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员各方力量发挥专家作用

    突出重点领域推进专项整治

    甘肃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

    本网讯记者李兴超报道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狠抓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全面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日前,甘肃省安委会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甘肃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甘肃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加强危化品储存安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组织工信、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调动基层街道(社区)力量,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行为,全面排查辖区内危化品储存场所,扎实开展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突出对硝化、重氮化、偶氮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硝基化合物、过氧化合物及液化石油气、氯乙烯等具有高度爆炸危险性危化品的排查,紧盯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严禁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落实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要求,确保喷淋、监测报警、紧急切断、消防等装置完好有效,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逐一进行核查,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要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领导带班值守,确保安全生产。工信部门要对硝酸铵、硝铵炸药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专库存放,不得超量储存,严禁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混存或与其他物品混存,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盗措施,强化出入库检查、登记以及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等制度落实,会同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落实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

    甘肃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专业化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学习推广全省化工园区及危化品重点县安全咨询专家组工作制度,借助专家力量,发挥专家作用,对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储存场所开展专业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紧盯项目承接较为集中的地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突出精细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引进、审查审批、布局规划等源头管控环节,充分发挥专家安全咨询作用,从严把关。要组织专家对排查出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开展全面细致的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帮助化工园区和相关企业发现问题并指导落实整改治理,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甘肃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要针对当前复工复产和高温气候特点,突出矿山、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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