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有线电视用户突破1亿户,同比增长9.16%;有线电视智能终端用户2385万户,同比增长26.59%。
IPTV、OTT用户规模持续扩大。全国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用户12.74亿户,互联网电视(OTT)用户28.21亿户。
三、广播电视行业收入情况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持续增长,实际创收收入增幅较大
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8107.45亿元,同比增长16.62%。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01.97亿元,同比增长3.48%;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务实际创收收入6766.90亿元,同比增长19.99%;其他收入538.58亿元,同比增长0.19%。
(二)积极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持续拓展新业务、新业态,广播电视实际创收收入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
传统广播电视广告收入下降,新媒体广告收入3增长明显。2019年全国广告收入2075.27亿元,同比增长11.30%。其中:传统广播电视广告收入998.85亿元,同比下降9.13%;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通过互联网取得的新媒体广告收入828.76亿元,同比增长68.49%,其中广播电视机构新媒体广告收入194.31亿元,同比增长25.11%;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通过楼宇广告、户外广告等取得的其他广告收入247.66亿元,同比下降9.41%。
传统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收入小幅下降,有线电视三网融合业务收入4平稳增加。有线电视网络收入753.35亿元,同比下降3.35%。其中:收视维护费、付费数字电视、落地费等传统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收入637.23亿元,同比下降4.62%;有线电视网络宽带、智慧城市等三网融合业务收入116.12亿元,同比增长4.23%。
传统广播电视销售收入总体下降,广播电视机构其他创收收入增幅较大。传统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497.66亿元,同比下降22.55%;电视购物频道收入210.47亿元,同比下降13.65%。委托制作、技术服务、演出等其他创收收入1308.21亿元,同比增长14.82%。
广播电视机构通过IPTV、OTT业务取得的收入持续增加。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平台分成收入121.23亿元,同比增长20.69%;互联网电视(OTT)集成服务业务收入62.53亿元,同比增长33.16%。
持证及备案机构网络视听收入5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生力军。持证及备案机构网络视听收入1738.18亿元,同比增长111.31%,其中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收入152.82亿元,同比增长49.38%。在网络视听收入中:用户付费、节目版权等服务收入增长迅猛,达609.28亿元,同比增长172.07%;短视频、电商直播等其他收入大幅增长,达1128.90亿元,同比增长88.58%。
值得关注的是,广播电视机构积极推进媒体融合,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不断应用新技术、打造新业态,为事业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广播电视机构媒体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融合发展业务收入6显著增加。在实际创收收入中,2019年广播电视机构融合发展业务收入647.01亿元,同比增长25.29%,主要收入构成包括:广播电视机构新媒体广告收入194.31亿元,有线电视网络宽带、智慧城市等三网融合业务收入116.12亿元,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平台分成收入121.23亿元,互联网电视(OTT)集成服务业务收入62.53亿元,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收入152.82亿元。
四、广播电视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国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务的机构约4.7万家。其中,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播出机构2591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约3.3万家。
全国广播电视从业人员99.44万人,同比增长1.57%,其中,女职工41.37万,占比41.60%。从岗位上看,管理人员16.64万人,专业技术人员52.33万人(含播音员、主持人3.10万人,编辑、记者17.22万人,艺术人员3.08万人,工程技术人员15.26万人),其他人员30.47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52.62%。从学历上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67万人,本科及大专学历76.29万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7.48万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2.42%。从年龄上看,35岁以下人员44.67万人,36岁至50岁人员42.48万人,51岁及以上人员12.29万人;35岁以下人员占比44.92%。
五、广播电视产业基地(园区)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国首次纳入试点统计范围的国家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共有41个,入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企业4015家(含补充统计的广播电视相关工业制造业企业),就业人员12.74万人。产业园区总收入约1120亿元,应交税金约82亿元。
2020年,广播电视行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正本清源、坚持守正创新,深入实施“舆论引导能力提升”、“新时代精品”、“智慧广电”建设、“视听中国”播映、“安全播出”、“管理优化”六大工程,以工程带项目、抓重点带整体,创新创优出亮点、见实效,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1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用户指通过电信专网获取广播电视服务的用户。
2互联网电视(OTT)用户指通过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获取广播电视服务的用户。
3新媒体广告收入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通过互联网网站、计算机客户端、移动客户端等取得的广告收入。
4三网融合业务收入指有线电视网络机构通过提供网络宽带业务、智慧城市业务等互动电视类业务、网络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多媒体通信业务、媒体内容中心服务业务等各种网络创新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5网络视听收入指网络视听机构开展与互联网视听相关业务的各项收入,包括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收入(版权收入、用户付费收入等)、其他网络视听收入(短视频、电商直播等)。
6融合发展业务收入指广播电视台及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等广播电视机构开展新媒体广告业务、三网融合业务、IPTV、OTT、网络视听等业务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