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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将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近年来,我省造价管理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全力深化造价管理改革发展,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形成了便捷高效的工程造价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了措施有力的工程造价行业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工程造价数字化转型和长三角区域造价管理一体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下一步,我省造价管理工作将抓住改革试点地区的契机,紧盯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加快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着力打造工程造价改革先行示范区。根据建设部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制定我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细则,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完善招标投标的评标方法和合同计价条款,构建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二是要着力打造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实践典范。组建由企业、科研院校、社团组织等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的计价依据动态调整专家库,形成省造价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动态调整专家具体编制、项目建设人员参与测算的多层次、多专业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三是要着力打造全国领先、具有浙江特色工程造价数字化平台。大力推进造价数据监测工作,不断强化造价数据积累,建立和完善典型工程造价数据库;深入开展指数指标体系研究,编制发布各类造价指数和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充分依托数字化平台对造价数据进行融合、分析、运用,形成科学先进的指数指标数字化应用体系,服务建设市场各方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