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食品工业网】2011奶奶9月28日报道9月20日,成都消费者陈女士遭遇霉斑红牛酸奶,愤而投诉,要求蒙牛回收和销毁该批次“问题奶”。但接下来蒙牛的一系列处置措施并未让消费者感受到“蒙牛的诚意”。
9月23日,蒙牛经销商称已回收5000余盒同批号的酸奶。26日,蒙牛负责四川经销商管理的经理约见陈女士,否认经销商的说法,提出给予300倍甚至500倍的赔偿了结此事(本网9月27日曾作报道,详细>>>)。蒙牛的处置意见被陈女士断然拒绝。她表示,“只想了解酸奶变质的真正原因,希望蒙牛能向消费者作出交代。”
至此,双方协商陷入僵局。面对消费者的追问,蒙牛集团相关人士只表示,“集团新闻发言人不在国内,无法作出回应。”
带着消费者的疑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今(28)日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国际权威专家协会奶业领域专家王丁棉。
王丁棉表示,陈女士遭遇的是蒙牛惯用的办法。据他所知,在广州、深圳和其他地方,此前发生的消费者产品质量投诉,蒙牛基本上都用类似方法处理。但“使用‘拖字诀’或回避不是一种高明的危机处理办法,反而会增加对危机事件企业的不信任度,失去的会更多”。
不敢直面说明当事企业底气不足
新闻背景:9月26日,蒙牛负责四川经销商管理的经理张玉峰约见陈女士,称蒙牛希望尽快解决此事,可给予她300倍甚至500倍的赔偿。这一提议被陈女士女士拒绝。
王丁棉:指望通过几百倍的赔偿私了,达到化解危机的目的,这是一种短视行为。
消费者在事件中所希望得到的,不是那些赔款,而是对产品变质原因的知情权和当事企业的诚恳态度,希望当事企业从中吸取教训。
“霉斑酸奶”事件发生后,蒙牛缺乏勇气直接面对,这一方面说明了当事企业底气不足,处于心虚状态;另一方面,使用这种“拖字诀“或回避的手段不是一种高明的危机处理办法,反而会增加对企业的不信任度,失去的会更多。
类似的危机处理手法是蒙牛的惯用手法。据我所知,在广州、深圳或其他地方,此前所发生的消费者产品质量投诉案件,基本上都是采用类似的方法去处理,结局大致上也不外乎退货、换货、赔货,就是赔款;还有另一类的结果,就是通过各种途径,使投诉不了了之。
即使是流通环节出了问题,蒙牛也有责任
新闻背景:陈女士要求蒙牛回收和销毁该批次“问题奶”,蒙牛回应,企业只负责牛奶装盒之前的检测,并称不是生产的问题,是“过程”的问题。
王丁棉:当乳产品在销售中如发现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投诉时,当事生产企业仅仅将留存在生产工厂的留样产品送检是欠缺说服力的。从习惯的做法以及危机事件的处理程序来说,当事企业首先应将在售中的被投诉的同一批次的产品送检。蒙牛公司的这种回应,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表态。
食品生产企业不论是在产品的生产过程,或是贮存、流通、销售整个过程,都负有自己产品对消费者食品安全保证的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