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食品工业网】周某在徐某经营的淘宝网店购买“红糖桂圆姜枣膏500g”12件,单价88元,共计1056元。该店的商品宣传页面显示,产品由店主亲手制作,遵古法、纯手工、文火慢熬8小时,暖宫驱寒,补中益气。收货后,周某发现其购买的私房制作姜枣茶膏实则为枸杞姜枣膏,且商品外包装没有注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营养成分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执行标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起诉至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要求卖家退货退款,并10倍赔偿。
徐某不同意周某的请求,称其售卖的膏茶已经在宣传页面注明为私房制作,周某购买视为其认可此种销售方式。
经法院调解,徐某认识到其销售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同意给予周某的一定赔偿。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示消费者,不要迷信网上的私房产品,在购买商品时要查看卖家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询问卖家产品有无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发现收到三无产品时应及时拍照取证,以免发生质量问题时难以维权。法官同时也提示卖家,在自制商品时,不仅应当追求品质,更当保障私房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及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对产品信息进行标识,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