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食品工业网】“活的穿山甲我卖1000到1500块一斤,冰冻的500到600块一斤,中间赚100块的差价……”法庭上,张艳诸叙述着自己的餐厅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作成菜肴供客人食用的经过。日前,由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艳(化名)、陈刚(化名)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一审宣判。
张艳在诸暨市区经营着一家餐馆,门面不大,但生意却着实火爆。原来这家餐馆暗地里经营着特殊的美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招揽生意,张艳从2011年12月便开始向其“上家”陈某(已起诉)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其加工成菜肴出售。到2015年6月,张艳共向陈某非法收购穿山甲活体77只,穿山甲冻体57.55千克,鸮形目动物(俗称猫头鹰)活体7只、狮子肉11.55千克、熊掌67.5千克,交易价格超过14万元。而这样的饭店,在诸暨还不止一家,从2013年到2015年7月案发,陈刚(化名)也在其经营的山庄中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活体1只、冻体2只,鸮形目动物活体2只、穿山甲甲片2斤。
2016年8月,随着省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特大野生动物贩卖案侦破、公诉,诸暨的“穿山甲老板”再也无法藏匿。该案一审判处张艳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陈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