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雕
太雕十六酒素有“绍兴黄酒精极珍品”之誉。产品选用优质八年陈酿“加饭”、“善酿”两种黄酒,采用传统配方和现代科技相结合勾兑而成,具有与众不同的黄酒韵味。酒质醇厚、酒色橙黄、酒香浓郁、酒味独特、风味悠长。有瓶装、盒装、箱装、大小坛装等十几个品种。
而太雕商标是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拥有产权的注册商标,注册类别属30类。
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绍兴传统产品为主的醉鱼干、太雕十六酒、肉制品、糕点、酶制品五大系列80余种产品。产品供应咸亨酒店和北京、上海、南京等地二十多家连锁分号和公司在全国各地的销售中心,还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生产的醉鱼干、香糕、茴香豆、酶毛豆、腐乳等产品多次荣获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和中国浙江国际农业博览会金银奖;咸亨牌香糕被认定为中国绿色食品;咸亨牌醉鱼干被认定为省、市绿色农产品;咸亨牌醉鱼干、香糕、禽类食品被认定为绍兴市名牌产品。
太雕品牌保护法律尴尬
1.商标保护遭遇断层
咸亨酒店为大灶自行研制的口味独特的黄酒新品种“太雕”系列品牌黄酒,2003年,从绍兴东升酒业有限公司受让了“太雕”文字注册商标。随后,先后在日本、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对“太雕”系列商标进行保护性注册,并取得了“太雕”系列文字及文字图形组合的注册商标。
虽然,但是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缺乏深层次了解,导致自身商标权益保护的缺失。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在国家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有详细规定,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
2.法律保护缺乏依据
毕竟《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明确规定驰名商标的受理、认定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果“太雕”商标没有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并取得驰名商标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他机关都没有权利来自行认定太雕为驰名商标。
也就是说,太雕并不能享受驰名商标保护的权益。那么对于不是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其他人依然可以注册其他类别的商标和专利等的权益保护认定。
这样,他人的注册应该不属于侵权的范畴,而法院也无权自行认定其为驰名商标来衡量判决。否则,应为判决不当。
品牌保护对策
1.申请驰名商标保护
因为只有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才能受到商标法律法规的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如果商标已经具备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企业完全可以不用再注册其他品牌而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寻求驰名商标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