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
作为黑龙江省畜牧业乃至整个农业的一面旗帜,奶业在黑龙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结构优化,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以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上,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对这个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不仅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奶业发展条例》,将乳品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还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协调企业和奶农利益的合理分配,整顿原料奶和终端市场秩序,标本兼治确保奶业质量安全。
“九五”末期,黑龙江省依据自身优势和国际国内市场变化,提出大力发展乳业、建设奶业强省的目标。为规范奶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乳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制定并实施了《黑龙江省奶业条例》;进一步出台了《关于推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产业发展的各环节管理及合法权益保护,纳入法制管理轨道。此举有力地推动了产业发展。目前黑龙江省奶牛存栏181万头,比“九五”末期存栏量增加了2倍多。2007年,黑龙江省鲜奶产量达到478万吨。随着产业规模和加工能力的不断扩大,不仅乳制品的多样化、品牌化不断提升,还培育出完达山、红星、龙丹、金星等一大批质量过硬的知名品牌。
从黑龙江省畜牧局了解到,自2004年《黑龙江省奶业条例》施行以来,各级畜牧战线人员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宣传,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中的各项内容。经过多年努力,如今在黑龙江省各地奶制品及乳品加工企业中,规范生产、依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并形成自觉行为。2008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针对贯彻实施《奶业条例》情况深入重点市县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显示:通过认真贯彻实施《奶业条例》和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促进奶业发展扶持政策,我省奶业发展形势出现明显好转,奶业生产稳定增长,奶牛养殖积极性得以恢复,奶牛养殖效益逐步提高。同时,乳品加工企业运行良好,对基地牵动能力持续增强。
二、协调
综观国内外经验,发展奶业,协调好奶源基地和加工企业的利益关系,是保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问题。为维护奶农和加工企业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还逐步建立起价格协调机制,确保企业和奶农利益合理分配。到2007年,黑龙江省各地普遍成立了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由政府、加工企业、奶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户代表四个方面组成,在兼顾乳品企业和农户双方利益的基础上,研究、协调、确定合理的原料奶交易价格,黑龙江省奶协在各地奶价基础上公布全省原料奶淡旺季参考价。在价格协调委员会的协调下,各地持续走低的鲜奶收购价普遍得到提高,奶农利益得到了合理保护,不仅解决了原料奶市场不规范、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公平、奶农单方面承担风险等问题,更从机制上保障了原料奶的质量安全。
三、整顿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还通过整顿原料奶和终端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进行公平竞争来保障产品质量,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出台了《关于建立奶站审批程序的规定》,在省内统一使用《原料奶收购合同文本》,同时配合有力的市场监管,始终把奶源市场整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很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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